60岁摩的司机性侵14岁女生被判刑
【新闻速递】北京一60岁男子涉嫌猥亵儿童罪一审宣判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对一起由北京市民杨某(化名)向法院提起的民事诉讼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在该案中,被告人杨某因犯猥亵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2023年9月,被告人杨某在一次夜间驾车过程中,搭载被害人王某某(女,14岁,未成年人),期间,杨某多次对王某某实施了不加任何掩饰的亲吻行为,尽管王某某多次拒绝,但杨某并未停止其行为,王某某不堪忍受,选择了报警并报案。
警方接到报案后迅速展开调查,并将被告人杨某抓获归案,经公安机关侦查查明,被告人杨某在明知王某某不满14周岁的情况下,仍多次对其实施了猥亵行为,该犯罪事实得到了王某某及其父母的强烈反对和举报。
经过法庭审理,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杨某犯有猥亵儿童罪的犯罪事实得到充分证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对被告人杨某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法院还责令被告人杨某赔偿被害人王某某的精神损失费及医疗费用等共计人民币四万五千余元。
本案是一起发生在公共场所的猥亵儿童案件,作为公众人物,杨某的行为不仅严重侵犯了未成年少女的身心健康,同时也损害了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道德底线,杨某必须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接受法律应有的惩罚。
本案的判决体现了我国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高度重视以及对性侵害未成年人行为零容忍的态度,也提醒所有成年人要尊重女性,避免在公共场所进行任何形式的不当接触或行为。
对于受害者王某某来说,此次判决无疑为她带来了希望和正义感,她的遭遇虽然令人痛心,但也给了她足够的勇气去面对未来的挑战,也希望社会各界能够给予王某某更多的关注和支持,帮助她尽快走出阴影,重拾自信和尊严。
此案的成功处理不仅是对法律权威的认可,也是对所有关心、支持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力量的鼓励,让我们共同呼吁全社会加强预防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相关法律法规建设,提高公民自我保护意识,让每一个孩子都能在一个安全、健康的环境中成长。
希望通过此次案例的曝光,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和反思,无论是家庭成员还是社会大众,都应时刻保持警惕,坚决抵制一切形式的性侵害行为,共同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